湖泊型湿地生态系统的控制论过程及滇池湿地治理研究
2021-09-09余波
绿色科技 2021年16期
余 波
(昆明市晋宁区林草局,云南 昆明 650224)
1 引言
湿地因具有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被称之为“地球之肾”。湖泊型湿地作为湿地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类型及组成部分之一,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6%,是重要的生态资本,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为候鸟提供栖息地、提供人居生活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生态功能[1,2]。同时,湖泊作为特殊的湿地,还具有防洪蓄水、降低灾害发生等重要作用。湿地生态特征是指湿地物理组分、湿地生物及湿地化学变化之间的结构及相互关系。湿地生态特征的变化大多由自然原因和人为干扰两个原因引起的。目前,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增加带来的与湿地争地现象,导致人类对湿地的不合理开发日趋严重,湿地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生态功能遭受严重损失。对于湿地修复,国家同样做出了巨大努力,国务院为加强湿地修复和保护,在2004年6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2016年11月也出台了湿地保护相关文件,为湿地的保护、管理及修复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两个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强湿地保护、推进湿地修复、建立湿地公园等重要的湿地保护新要求[3~5]。湖泊型湿地因具有水流静止、自净能力弱的特点,因此比河流和沼泽湿地的治理更加困难[6],但湖泊湿地提供的涵养水源、调节局部地区气候及为候鸟提供栖息地等生态学功能却不容忽视,因此对湖泊型湿地的保护必不可少的。
系统论、控制论及信息论共称为“三论”,是现代科学方法论的代表,对科学技术和思维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由此作为诸多新兴学科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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