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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古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2021-09-08叶里波

南方农业·下旬 2021年6期
关键词:农村改革

叶里波

摘 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其关系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对保障农民权益、完善乡村治理,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均具有重大意义。结合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近年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成效,提出有序推进古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18.067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1]。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古田县按照“总体部署、试点推进、以点带面、全面展开”的思路有序推进改革,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对农村产权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顶层设计,从而逐步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2]。截至2020年底,圆满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为推动古田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1 古田县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1.1 全部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应开展农村集体资產清产核资的280个村(居),共核实资产总额

89 767.21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5 839.12万元;负债总额20 548.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 155.43万元,长期负债3 393.14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7.04万hm2,其中农用地总面积16.30万hm2,未利用地0.27万hm2。

1.2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2019年10月,古田县全面完成280个村(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完成率100%,共确认农户94 962户、成员363 571人。

1.3 全面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9年底,古田县全面完成280个村(居)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完成率100%。共确认成员股东数94 962户,成员股东总数363 571个,集体股东数280个;股本总额14 312万元,其中成员股本金9 943万元,集体股本金4 369万元。

1.4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

2019年12月31日前,古田县全面完成280个村(居)的登记赋码,其中243个村(居)登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37个村登记为经济合作社,并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2 落实改革任务的主要举措

2.1 加强组织领导

古田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古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村相应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靠前指挥,亲自狠抓落实。分管领导上下协调,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包片领导、包村工作队及联络员负责上传下达,全面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督导督促所包村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问题。

2.2 保障工作经费

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古田县先后安排200多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障,确保改革工作有效开展。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县财政共安排84万元清产核资村级补助经费,按每村3 000元进行补助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了清产核资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2.3 营造浓厚氛围

古田县统一印制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10万份、宣传光盘350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资料汇编》700本、图文结合的小农图解宣传海报300份(1  200张);县、乡两级累计举办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会20多场,培训1 282人次,通过发送微信视频、制作动画改革宣传光盘、张贴宣传标语及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相关政策和知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2.4 注重培训学习

古田县政府组织业务骨干赴省厅和市局参加业务培训,并不定期组织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村主干进行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吸收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县乡业务骨干和村主干到省内产改工作做的比较好的福州市闽侯县、泉州市晋江市和厦门市同安县等地学习借鉴。

2.5 严格规范程序

古田县始终把“合法合规性”摆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了《古田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古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古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暂行规定》《古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4个股改配套文件,全面指导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制改革工作。并聘请了有经验的律师团队,对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折股量化、制定集体成员认定标准及相关的程序和办法以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示范章程等方面进行法律把关,确保改革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程序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 推进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农村外出人员较多,影响产权改革进程

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外出人员较多,户代会召集困难、组织难度大,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方案、股权折股量化方案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经户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给产权改革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3.2 村级经济组织规章制度不健全,影响管理的规范性

随着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划分不清、事务分离不彻底,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运营等制度不够健全。

3.3 乡镇农经工作人员不足,影响工作推进落实

目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经工作的人员不稳定、不专一,职能混淆,职责不明,且配备不足,大部分非本专业人员,业务不熟,对产权改革工作的推进和后期的监督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3.4 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影响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古田县大部分村鎮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收入,没有可供分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群众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村有少量的经营性收入,勉强维持村级组织日常开支,股改后这部分收益将参与股权分配,村干部思想上有顾虑,怕影响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4 推进改革过程中的思考与建议

如何理解新时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是非常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3]。结合农村外出人员较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划分不清、乡镇农经工作人员不足及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营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4.1 发动群众,切实推动产权改革进程

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外出人员较多,为推进产权改革工作进度,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了解群众的意愿诉求,听取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让群众充分知情,了解改革的步骤程序,积极参与产权改革工作。合理运用手机微信、视频会议等手段,方便外出人员参与产权改革工作。

4.2 村社职能分开,健全村级经济组织规章制度

1)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厘清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的权责关系,实现村居两委只依法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经济合作社只负责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做到职责分离、各司其责。2)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完善股权管理制度。股权设置以个人股和集体股为主,原则上集体股所占比例不低于20%、不超过30%,以满足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筹集资金、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运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需要。股权管理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管理模式,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折股量化结果张榜公布,并形成各村(居)股份花名册,报乡镇、街道和市产权办备案,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利。3)推进运营激励机制创新,规范合作社收益分配,妥善处理好分配与积累、分配与发展的关系,引导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向按股分红为主的分配方式转变,使经济合作社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4.3 完善基层农经队伍建设,有效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基层农经队伍承担着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营机制创新、加强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以及保护广大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能[4]。一支稳定的懂业务、知政策、会干事的乡镇农经队伍是工作推进落实的基本保障。为此,提出以下3点建议:1)要确保乡镇农经机构队伍与新时期农经工作的职能相匹配,适当增加乡镇农经工作人员;2)要确保乡镇农经队伍的专职专用,增强农经队伍的稳定性与专业性;3)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经队伍的业务能力。

4.4 发挥股份经济合作社作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营模式,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有效维护集体、农户的合法权益,切实可行地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5]。1)以适合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招商引资等方式,撬动资本投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对税收、用地、政策性保险以及金融贷款贴息等方面进行扶持,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3)探索创新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方式,健全风险防范分担机制,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入金融“活水”。4)抓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试点,大力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土字号”“乡字号”农产品品牌,形成特色产业。5)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6)充分利用闲置资源、优质资源,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政府帮扶等资金,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发展乡村旅游等。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EB/OL].(2016-12-30)[2021-05-19].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shizhengyaowen/201612/t20161230_263473.html.

[2] 郝秀琴.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8(20):43-44.

[3] 朱方林.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调研与建议[J].江苏农村经济,2018(1):48-50.

[4] 叶翔凤,易国棚.略论新时代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发展[J].长江论坛,2019(5):19-22.

[5] 李坤.浅析新时代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4):17-18.

(责任编辑: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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