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的演进及对我国货币制度体系的影响
——以法定数字货币为例
2021-09-07张丰
时代经贸 2021年8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
张 丰
(云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100093)
一、数字货币原理、种类及特点
数字加密货币指基于网络P2P及密码学技术,按预设算法自动产生,并在互联网上发行和流通的交易媒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BITCOIN,目前已发行约1730万个,按单价61000美元计算,总市值1.06亿美元,已超过2019年世界第17位的荷兰GDP总量(9070亿美元)。
数字货币起源于1982年密码学家David Chaum关于运用盲签技术实现匿名支付的一篇论文,他在90年代以此为基础创造了第一种数字货币DIGICASH。1998年,Wei Dai提出利用分布式节点建立、维护公共账簿,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了数字货币B-MONEY;同年Nick Szabo提出以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加盖时间戳的方式来制作数字货币,并创造了数字货币Bitgold。2008年,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创建了第一个完整的分布式的、以工作量证明方式来解决公共账簿拜占庭将军问题的、无传统资产抵押的非许可型区块链型数字加密货币bitcoin,其被视为第一种正式数字货币。
电子货币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即支付/接受方的隐私得到保护和同一份电子货币不会被双重使用。现代信用货币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是,建立一个中央银行-商业银行-货币使用者的中心化结算体系,这个系统存在不同层级的公共账簿,使用者的每一笔交易都在各级公共账簿及对应的账户里进行借/贷记并最终完成清算,这样中心化机构便以自身的信用为担保解决了伪造支付记录、隐私外泄、双重支付等问题。与之不同,比特币不存在中心化机构,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分布式支付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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