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研究
2021-09-05余凯月孙文艳
中国商论 2021年16期
余凯月 孙文艳
摘 要:自2004年光大银行推出第一款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以来,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代。然而,商业银行通过对理财业务模式的不当创新使理财业务脱离了资管业务的本源。其业务运行过程中对监管政策的规避以实现监管套利更是给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实体经济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在此背景下,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相继出台。本文首先对资管新规出台的必要性以及资管新规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约束进行了深入分析,然后结合统计数据分析了资管新规落地之后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具体影响,并从理财业务的投资端、运行管理端与营销端三个方面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资管新规;理财业务;理财子公司;监管套利;资产配置
本文索引:余凯月,孙文艳.<变量 2>[J].中国商论,2021(16):-055.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08(b)--05
1 资管新规出台的必要性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对理财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以规避监管政策,实现监管套利。这不仅会导致风险在金融机构内部不断累积,更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爆发,给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实体经济埋下巨大的风险隐患。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商业银行通过业务模式的创新而规避的监管指标主要涉及资本充足性,信贷规模与投向限制以及存款准备金三个方面。
1.1 规避资本充足性的监管
银保监会 (原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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