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的表现形式及斩断对策
2021-09-05崔会敏张雪斐
廉政文化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监督
崔会敏 张雪斐



摘 要:“围猎”与“被围猎”是对行贿和受贿的形象比喻。利益集团“围猎”与官员“被围猎”是当前腐败领域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围猎”能够成功、官员易“被围猎”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形成了一个腐败的利益链条,其表现形式包括通过政商勾结形成的利益链、通过行政机关上下级关系形成的利益链、通过权力掮客形成的利益链以及通过建立熟人关系形成的利益链等。利益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政商关系异化、监督效力不足、惩戒威慑力不够以及官员底线意识不强四个方面。要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必须明晰政商界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对官员的监督,提高监督效能;提高腐败行为查处率,增强惩戒威慑力以及加强对官员的廉政教育,转变其人情文化观念。
关键词:围猎;利益链;腐败治理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1)04-0064-10
“围猎”行为性质恶劣,不但破坏亲清政商关系,而且恶化营商环境、污染政治生态。十九届中央纪委多次在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围猎”领导干部,坚决斩断“围猎”利益链。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由此可知,我国对“围猎”问题十分重视。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加强对行贿者的处罚,让“被围猎”者和“围猎者”同时接受惩罚,成为反腐的新形势。本文通过分析“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的表现形式,探析其中的原因,最后提出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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