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对社区应急救援的影响
——基于广东省116次社区救援案例的分析
2021-09-01阮华侨
岭南学刊 2021年4期
王 玉,阮华侨
(1.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东 广州 510070;2. 广州市应急局,广东 广州 510070)
一、引言
现代生活模式在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灾害事故,社会公共安全形势面临着新的风险挑战。[1]社区作为我国城市发展中最普遍的居住单元,人口密度大、各类安全隐患复杂、区内居民自救能力不足。尽管近几年政府对社区的各类安全问题进行了高频次的宣传和风险隐患排查,但社区内各类灾害事故仍时有发生,对社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对社区各种灾害事故,不仅要在“防”的力度上加大宣传和隐患排查,也要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在“救”的力度上的广泛参与。专业、高效的救援力量的积极参与能第一时间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破坏性,降低灾害事故恶化程度,最大程度减少群众损失。目前我国城市救援以“消防系统”为主[2],但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灾害事故复杂度上升,特别是一些社区灾害事故频发,使消防队伍数量难以跟上全域社会应急事件救援需求,同时一些微细灾害事故如果都依赖“政府消防”则会极大浪费公共资源。因此,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社区应急援救是弥补政府消防力量短缺、同时最大化利用社会资源的有效救援方式。社会应急力量在应急救援中具有三方面优势:响应速度快,成员间配合能力强,具有救援专业技能,但也存在着物资保障不足、救援协同性不足等问题。因此本文在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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