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伦理
2021-08-31伯特兰·罗素
小读者·阅世界 2021年6期
伯特兰·罗素
自私不是一个终极的伦理概念,越是深入分析,这个概念就越模糊。人的“自我”跟气体一样,如果不受外力约束,就会一直膨胀。这方面教育的目标是让这种外力在孩子头脑里以习惯、观念和同情等形式体现,而不是以批评、抽打和惩罚的方式体现。
孩子需要的观念是公平的观念,而不是自我牺牲的观念。每个人都有权在世界上拥有一定的机会,不应让他们为捍卫自己应得的东西而感到邪恶。
无论如何,自我牺牲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信条,因为它无法普遍适用。而且教人把虚伪作为获取美德手段的做法最不可取,因为一旦伪装被识破,美德也就消失殆尽。相反,公平可以普遍适用。所以,公平才是我们应该努力要给孩子的思想和习惯上传达的观念。
教育一个独处的孩子懂得公平,即便不是不可能,也是相当困难的。成人的权力和欲望与孩子的天差地别,它们不能勾起孩子哪怕一丁点的想象力;成人几乎不会与孩子直接竞争以获得某种相同的快乐。此外,由于成人处于可以强迫别人服从自己要求的地位,他们必须做自己的法官,所以不会带给孩子不偏不倚的结果。
他们当然可以给出明确的指令,反复教导孩子做一些容易做到的事,比如:在母亲清点衣物时不打岔,在父亲忙碌时不喊叫,有客人来访时不拿自己的问题去打扰。但这些确实都是难以解释的要求;如果平时得到的都是善待,他们基本上会情愿服从,但这种做法并没有掺杂他们对合情合理之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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