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气候变化立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2021-08-31曹明德
中国科技财富 2021年8期
文/曹明德 程 玉
(曹明德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程玉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4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去年,我正式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需要中方付出艰苦努力。”
法治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实施的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保障。健全的法治体系不仅可以确保“双碳”目标具有刚性约束力、增强相关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还可以对“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进行平衡、协调,保障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环境公平和气候正义,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碳排放之间的脱耦。
我国如期或提前实现“双碳”目标意义深远
“双碳”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对于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首先,“双碳”目标是我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工业革命以来全球变暖引发的极端天气频发、海水酸化、海平面上升、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其他与其相关的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所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全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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