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问题研究

2021-08-30李卓朱晓叶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1年8期

李卓 朱晓叶

摘 要:目前,黄河流域水环境状况仍需改善,水污染问题对高质量发展的制约依然突出,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仍存在诸多不足。立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客观上有必要以当前黄河流域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对黄河流域跨区域水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进行剖析,并参照国内外典型流域治理经验,从专门立法和制度设计等方面创新和完善符合黄河自身特点的水污染防治法律保障体系,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关键词: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

引  言

2019年9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黄河流域成为拥有巨大潜力的生态经济带。2017年国家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后,黄河流域水质虽整体呈逐步改善趋势,但中游地区水污染情况依然十分严重。据2019年生态环境部公报显示:黄河流域水质I-III类断面比例基本低于全国,劣Ⅴ类断面比例高于全国,废污水排放是水污染的主要原因。面对黄河流域生态现状制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矛盾,我们需要认真审视当前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就提高黄河流域生态水平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措施。

一、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规范基础

在国家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这一基本国策的指导下,我国初步建立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为主的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对依法治黄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