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分析
2021-08-29辽宁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马帅
区域治理 2021年21期
辽宁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马帅
一、前言
中国是20世纪50年代第一个提出垃圾分类的国家,由于种种原因,垃圾分类在当时并没有实施,而是从国外开始的,如德国、日本等[1]。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开始执行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我国的垃圾分类开始受到广泛关注[2]。通过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实现变废为宝,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3]。垃圾如果处理不好就很可能会出现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甚至造成垃圾围城的危险。2019年12月11日,《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发布,标志着青岛市垃圾分类也将进入“法治时代”,将实行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本文通过查阅青岛市统计年鉴数据并结合新闻报道和政府公告,针对青岛市即将实施的垃圾强制分类的背景、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多次垃圾分类试点存在的问题做出简要分析。
二、背景
自2000年起,青岛市就已经开始进行垃圾分类试点[4],20年来,先后在不同社区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近年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了培养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办公室在新开通的试点区粘贴展示板,向居民发出信函和垃圾分类指导,免费为全区居民提供家居分类垃圾桶和可降解环保分类垃圾袋,还在社区、学校等地组织垃圾分类科目培训活动,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配备专门的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对分类后的垃圾分别进行收集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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