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阶段书法课程教学设计中教学目标的重点表述(十)
2021-08-27寿洪
中国篆刻·书画教育 2021年7期
寿洪
摘 要:在书法课堂的教学设计中,对教学目标叙写或表述,应包含书写基本技法的行为性目标的内容,这是书法课堂教学目标内涵的必要构成。书法课程的总目标,与培养学生的行为技能密切相关,而这个行为技能,就是让学生的眼、脑、手等生理器官有机地发生逻辑联系,不断促进学生行为技能水平的提高,这是基础教育阶段书法课程开设的实际价值与功能。
关键词:书法课程 教学目标重点表述
鉴于书法课程性质与任务的特殊性、教学内容与模式的操作性,在教学设计中对教学目标叙写或表述,理应包含书写技法实践的行为性目标内容,这是书法课堂教学目标内涵的必要构成。在书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关键在于如何开发学生“眼的观察力”(读帖:文本与图形),“大脑的思维判断力”(取象:分析点画、结构形态),手的表现力(书写:临摹、创作),从而形成眼、脑、手的学习逻辑链(比对与修正:眼、脑、手二次调适)。书法课程的总目标,与人的行为技能密切相关,而这个行为技能,就是让学生的眼、脑、手等生理器官有机地发生逻辑联系,不断促进学生行为技能水平的提高,这是基础教育阶段书法课程开设的实际价值与功能。
在今天这个崇尚理性实用的时代里,如何学习传统的汉字书法艺术,并让传统与现代、传承与创新密切结合,既实现汉字书法的文化价值,也开发学生的素质潜能,的确是值得探究的课题。那么,基础教育阶段书法课程的课堂教学目标,应该如何达成的理想状态或境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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