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六大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房:让住房困难群体安居
2021-08-27计思敏
中国房地产业·下旬 2021年8期
关键词:建设
计思敏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旨在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等6大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其重点是减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负担,提高企事业单位、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同时,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认为“精准度高、操作性强”是《意见》的突出特点。
赵然指出,此次发布的《意见》落点精准。在需求侧,明确了保障性租赁租房服务的人群、需求特点,对于产品设计、租金设定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的决心。在供给侧,政策直击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两大矛盾:一是市场供给与需求错配的矛盾,二是市场支付能力有限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投入大、收益低的矛盾。《意见》提出的“坚持供需匹配”、 “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都将极大缓解市场供需错配的矛盾。
小户型、低租金满足新市民住房要求
此次《意见》中明确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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