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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Ⅱ和Ⅲ过渡阶段目标要求下的珠三角区域排放宏观约束

2021-08-27杨再东

智能城市 2021年15期

杨再东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广州 510045)

空气质量的好坏通常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直接关系,因此,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宏观约束不仅是有效制定减排控制情景的重要前提,更是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本研究拟采用统计学方法建立污染物排放量与浓度之间的响应关系,并结合简单箱模型的A值法,估算WHO-Ⅱ和Ⅲ过渡阶段目标要求下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宏观约束值,为区域排放限值的分配方案和减排控制情景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1 研究方法

1.1 A值法

本研究在估算珠三角区域排放宏观约束的过程中,选用A值法计算各污染物排放量,作为模型预测的一个对比参照,也可辅助验证模型计算结果的可靠性。

A值法理想大气环境容量的一般计算公式:

式中:a——总量下标;Ai——地理区域性总量控制系数(km2/a),Qa——区域理想大气环境容量(t/a),104t/a;104km2/a;S——各类控制区域总面积(km2);Si——研究区域第i个分区面积(km2);Csi——研究区域第i个分区某种污染物的年平均浓度限值(mg/m3);Cb——第i分区污染物背景浓度值(mg/m3)。

研究采用的空气质量数据包括PM10、PM2.5、NO2、O3-8 h-90per、SO2和CO-95per六项常规污染物浓度,主要通过广东省历年环境状况公报和现有监测数据分析得到,在使用A值法估算珠三角在WHO-Ⅱ和Ⅲ过渡阶段目标要求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约束时,本研究拟选取2018年作为基准年,将各城市2018年污染物年均浓度作为该地区背景浓度值。

1.2 总量控制系数A的确定

在研究区域面积和污染物浓度限值确定的情况下,控制系数A的取值将直接影响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限值,并最终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保护目标或各污染源污染物削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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