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2021-08-25唐亚林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1年7期
文_唐亚林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论断。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继2019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论断的基础上,对中国式民主的核心本质及其新形态所提出的新认识和新构建。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为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积极行使、公民权利的有效维护与责任担当、公共利益的有效分配与社会生产、公共精神的有效提升与共同进步“四公”目标的“四位一体”过程,是基于人民主权论的议行合一制与基于人民利益论的共产党执政论的有机结合以及基于人民当家作主原理的人民民主国家形态与基于共同富裕原理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结合,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全体中国人过上好日子。
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民主的价值与形态、性质与质量、内容与形式、过程与绩效、制度与道路五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是中国式民主的最新进展和最新形态,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性质不会发生变异变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不断臻于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绩效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根本政治保证。
一、党的领导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性质不会发生变异变质
民主从本义上讲,是指“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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