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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公平正义价值论析

2021-08-23靳亚倩廖小明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靳亚倩 廖小明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新阶段,必须更加聚焦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公平正义是其应有之义,集中体现在理论、实践和评价标准上。推进体现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的高质量发展,科学界定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公平正义价值方向是重要前提,立足新阶段新特征构建体现公平正义的高质量发展机制是重要环节,立足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对高质量发展的公平正义进行多维评价是根本要求。

关键词: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公平正义价值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1.01.001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1)01-0005-07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新阶段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这是一个将强未强、由大变强的阶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1],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为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途开好局、起好步。探究这个定位及开启新征程的目标价值,不仅在于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乘势而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还在于回应和回答为什么要这样的发展、如何实现这样的发展这个根本问题,在于从根本上彰显人民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

一、公平正义是新时代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这充分说明,随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的诸多价值元素尤其是体现本质属性和显著优势的价值元素会更加显性化,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方面建设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彰显优势,更好地凝心聚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发展,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现实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深化,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表明我国经济发展的任务、条件、要求等发生了一系列新变化,高质量发展是必然之路。什么是高质量,如何认识高质量,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角度和方向,但价值方面的认识十分重要,不可或缺。一方面,经济领域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必然会牵动整个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凝聚共识,需要有凝聚共识和方向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体现鲜明的发展价值导向,公平正义自然就是这样的价值导向。从根本上说,高质量發展是实现经济转型的必要途径,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对我国经济领域的优势和短板进行深入分析,保持优势补齐短板、做强弱项的战略决策,同时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先进的价值取向的必由之路。“十四五”时期,我们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其最明显价值目标就在于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经济结构由增量扩能为主转向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最终推动我国经济向更高形态、更优分工、更合理结构演进,在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发展的内在潜力和优势。在价值层面,则是体现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回应,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注和满足,从而增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包括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换句话说,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就是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对社会民生领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们所讲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既直接涵盖对经济质量、结构本身的纵深发展,又间接囊括对经济发展区域分配均衡性问题的重视和优化。

进入新时代新阶段,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还存在短板,也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因素。如果社会公平正义长期不举不张,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就难以形成,社会推进经济发展的合力也难以形成。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向我们提出了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利益公平分配的新要求。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各区域协调联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就业质量。只有社会民生领域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要做强做优经济,也要保持良好生态。生态环境可持续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2]。当前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迫切需要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这是促进公平正义更加值得关注的领域,因为良好的环境是最大的公共品,是人民对公平正义追求的民生福祉。

二、新时代新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公平正义价值体现

公平正义是人类历史亘古不变的追求,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导向。公平正义价值理念始终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愈加突出。在实践发展中,兼顾公平难度过大,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成为焦点话题。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从分配领域扩展到经济领域的各方面。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贯穿了公平正义的思想内涵,成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伦理价值导向。

(一)新时代新阶段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理论上突出公平正义价值之维

公平正义是古往今来人们衡量理想社会的标准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价值取向。近代西方学者对公平正义有一定的研究,如康德的正义观是围绕自由展开的,认为人生来就有自由权,可以自由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黑格尔强调人的主体性,认为国家是永恒正义的体现;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对正义提出了独到见解,指出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悬殊等不公正现象的解决有赖于正义制度的建立。罗尔斯所说的正义,是指社会制度的正义,而形容一种公平的社会制度,公正的法律体系,不同阶级的人所能得到的分配公平,其核心是平等,充分诠释了正义观的自由平等思想[3]。罗尔斯将正义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美德,且将正义处于所有美德之首[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刻地剖析了人类社会公平正义追求的理论合理性和逻辑严谨性。马克思曾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各个领域实行”[5]。同时,马克思的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经济方面,还体现在追求人的平等权利方面,他提出工人和劳动者“为他人创造财富,为自己创造痛苦”[6],體现了对人的关注和对资本主义不平等现象的批判,强调权利平等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发展的动力。此外,马克思提出解放和保护人的自由,其公平正义思想体现为“价值目标始终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7]。

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追求来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所蕴含的公平正义重要价值为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是至关重要的。首先,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理应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于未来社会所作出的指向。实现每个个体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而言既是条件,也是目标。新时代新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其本质内涵仍要落脚到人民美好生活上,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最终归属点。只有以此为向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有可能实现彰显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价值的高质量发展。其次,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价值取向应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方向。广义的社会公平正义可以涵盖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化等领域,这正是基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面性批判所衍生出的公平正义思想。以最能体现公平正义且与人民具体生活有着切实联系的经济基础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将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但在“十四五”期间仍然会面临许多问题,如系统构建偏远地区社会保障及救助问题、地区发展不均衡性问题、防返贫问题等。踏上新征程,要求以经济领域为突出代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高质量发展。而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则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指导实践,将分配公平正义思想作为实现经济公平正义的实践标准,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和谐共生理念作为保证生态公平正义的实践导向,将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将文化平等作为文化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将民主自由作为政治公平正义的实践指导。最后,公平正义应该成为高质量发展实践的重要归宿。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是发展质量不高的表现,同时也是体现公平正义的现实矛盾。高质量发展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必须扎根实践,而正确实践需得始终体现其公平正义价值内涵,既要以公平正义为先行指导理念,又要以公平正义价值为最终实践归宿,确保马克思公平正义价值取向贯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总之,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价值取向应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价值追求,成为检验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标准。在新时代,我国更强调促进协调发展,不仅着重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如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而且提出城乡共同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以此提升农村经济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根本价值归依就是要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主线,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二)新时代新阶段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把公平正义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追求

从哲学层面看,社会存在是第一性,思维是第二性。实践作为连接二者的中间过程是认识的基础和目的,理念最终要归到实践中。公平正义价值属于意识范畴,理想价值只有诉诸于现实世界,才会产生其现实意义。习近平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8],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当前,强化现实利益追求,是持续彰显高质量发展公平正义价值的重要诉求,是新时代新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为了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价值蕴涵和实践指向,习近平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将社会公平正义层次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基本原则要求的高度,体现了党对公平正义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内核和基本要求,成为凝心聚力的重要价值要素。因此,解决时代问题要坚持运用公平正义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作为新时代新阶段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价值和评价标准,表明中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新的发展阶段。这样的阶段,更大程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双重作用,既能够体现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为谁所共享的价值取向,也能够更好地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更加深刻认识新时代新阶段如何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更好地满足人民对包括公平正义在内的更高要求,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在实践中彰显公平正义。因此,新时代新阶段明确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蕴涵了公平正义的更高程度实现的目标指向。

(三)新时代新阶段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公平正义评价标准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也是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说,将理想与现实相结合,实现公平正义主要有以下三点标准。

一是“三个有利于”的基本标准。邓小平曾提出“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前提条件,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离开这个基本标准,一切都是空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因素。“十四五”时期是高质量发展的加速落实期,发展动力决定了发展速度以及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最高标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包括人的认知、能力、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的自由发展,强调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人们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发展与进步,要坚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个最高标准。“十四五”时期要全面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基础上,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

三是特定的社会历史形态或者是社会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殊标准。针对资源匮乏、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调节区域间的差异,更大程度地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展不平衡是各国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着力解决各方面发展不平衡问题,在公平正义中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必须融入验证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公平正义需要通过实践,体现在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上,落实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各领域中,应以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公平正义,进而促进我国高质量发展。

三、新时代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彰显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路向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日益增长。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到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通过的决议等,都高度重视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并把其纳入了党的重要工作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中明确了“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内容,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及“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内容。新时代新阶段要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公平正义价值追求体现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把握人民公平正义需求,在实践中构建起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高质量发展机制,着力解决好发展进程中凸显的公平正义问题。

(一)科学界定新时代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方向是重要前提

社会公平正义体系的建构不是主观的、无目的,而是一定经济条件和社会结构制约下的建构,必定指向一定社会阶层结构的选择。社会有不同的阶层,每一个社会阶层都处在特定的社会经济位置上,人们基于立场不同建构了不同的社会正义体系。不同的社会正义体系建构有不同的价值指向,并最终指向不同的社会阶层结构。

在关于公平正义的认识之中,以下认识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干扰着我们。一是基于穷人利益和权利的社会公平正义体系建构,主张按穷人的正义原则行事,体现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正义观。二是基于富人利益和权利的社会公平正义体系建构,主张按富人的正义原则行事,强调强势的权利,体现等级主义或两极分化的分配正义观。三是罗尔斯的相对折中的立场,指向中产阶层的发展壮大,力求兼顾社会大多数人的正义观。但这些都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指向,中产阶层的发展壮大只是实现理想社会的一个现实的重要环节。只有维护每个成员合理的权利和利益,制定的相对折中或公平的制度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才能从本质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强调的实现公平正义的长期性和复杂的过程性。邓小平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9]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为绝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利益的根本取向。我国要实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平正义,就必须确保每个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十四五”时期推进我国高质量发展,最终要落实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第一,社会民生方面,人民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不同区域之间协调开放和成果共享,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使人的素质全面提高。在发展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现代化之路,坚持共享发展,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中实现机会公平。第二,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生产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结合群众需求,完善收入分配、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第三,在生态方面,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调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同步。生态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为生态保护提供物质基础,两者应协调推进,不能顾此失彼,着力改善生态质量,维护生态领域的公平正义。第四,社会治理方面,逐步推进治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彰显制度公平正义价值。要改革社会治理方式,通过鼓励全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治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社会领域制度公平正义,促使每个成员生存发展得到保障,提升发展质量。

(二)立足新时代新阶段新特征构建体现公平正义的高质量发展机制是重要环节

高质量发展具有丰富内涵,将公平正义价值融入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应从多方面着手。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既要有基本的制度和机制作保障,更要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导。

首先,在政治上,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全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要加强党的自我革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公开透明、权责统一。

其次,在经济领域,高度关注基本民生问题,注重解决经济领域分配公平公正问题,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持续改善分配结构。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改革开放,落实高水平开放,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实现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通过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相结合,实现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解决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落实问题。

再次,在教育领域,健全教育资源公平分配机制。教育公平是每个公民获得全面发展、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的基础,是社会公平的体现。教育公平体现为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公共教育资源,受到平等的教育对待,具有同等的取得学业成就和就业前景的机会[10]。罗尔斯的最少受惠者最大利益原则是指以处境最不利者的状况作为社会公平公正的参照依据。因此,教育资源的分配应该倾向于弱势群体。公平优先的教育价值是符合这一原则的,通过采取对弱势群体政策补偿或倾斜的方式,实现资源公平,从而提高教育质量。

最后,在生态领域,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公平制度机制,即生态环保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生态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作为公共产品的生态环境应该保持一种合理的分配关系,秉承生态公平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完善生态公平制度机制,在空间向度上推进区域生态公平,在时间向度上推进可持续性生态公平,使生态资源在当代人之间,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实现公平,在自然资源分配上和自然环境保護的责任义务上实现公平正义。

(三)立足新时代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对高质量发展的公平正义进行多维评价是根本要求

我国已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新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应立足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对高质量发展的公平正义进行多维度评价,促进公平正义落实于行动。

在经济方面,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建立既要注重效益又要考察质量的指标体系,以促进各方面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对经济发展过程进行公平正义的价值评价,核心在于检视发展成果是否实现了共享,共享的原则和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实现共享的方法措施是否有效。

在社会民生方面,其公平正义的价值评价也是多维度的,教育公平和就业公平是其两个重要的方面。教育是民生之基,事关国民素养。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城乡、校际教育一体化。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百姓生活质量,政府要采取积极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解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对社会民生建设进行公平正义的价值评价,核心在于检视是否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其原则和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方法措施是否有效。

在生态方面,重点在于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公平正义的价值评价。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千年大计。目前我国生态问题依旧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最终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针对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政府应继续加强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倡绿色出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模式,鼓励群众做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参与者、贡献者,实现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坚持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资源财富,真正在公平正义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公平正义的价值评价,核心在于评估是否依循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逻辑,是否充分重视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机制构建,共享的原则和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人们是否在生态良好发展中受益,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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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树伟,张晋晋.山西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J].经济问题,2019(5).

[3]李新廷.从起点的平等到结果的平等——读罗尔斯《正义论》[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4]张祎.罗尔斯《正义论》及其现实意义[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1(11).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46.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54.

[7]蓝春娣,冯霞.马克思正义思想及重要启示[J].理论探索,2016(5).

[8]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N].人民日报,2014-01-01(02).

[9]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61-162.

[10]石中英.教育公平的主要内涵与社会意义[J].中国教育学刊,2008(3).

责任编辑:顾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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