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法律适用
2021-08-23温喻
克拉玛依学刊 2021年2期
摘 要: 《民法典》完全采纳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最新司法解释,而在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合意”表达方式存在理解分歧,简单以“数额”作为判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决定性标准,对债务用途审查标准不一。为平衡好债权人与举债人配偶的权益,未来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在适用中,“合意”认定标准可适当扩张,把握好“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内涵,以“确定共同受益”原则判定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并重视“债权人善意之债”规则的运用。
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合意;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债权人善意之债
中图分类号:3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21.02.11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温喻.民法典时代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法律适用[J].克拉玛依学刊,2021(2)74-79.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一直是婚姻法研究的重点,它不仅事关家庭生活的稳定,也对社会安定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02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民法典》,自此,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在其中如何立法的定论已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举债务性质的认定及处理,一直是司法实践存在的难题之一,且牵涉的利益众多,不仅影响到夫妻生活安宁甚至离婚时对该债务的清偿责任的分配,对外也影响到夫妻双方和债权人之间的權益,故各方利益的平衡成为立法最急需解决的问题。鉴于《民法典》完全采纳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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