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类的思考
2021-08-20马旭东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21年6期
——马旭东
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关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2016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实现信息共享,持续改进[1]。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2]及《2021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3],也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放在重要位置,并明确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系统报告对于专家及相关监测人员进行不良事件的数据分析和事件调查有重要作用,能够有助于识别重大的新发危害,并生成警报(如安全用药),找到事件根本原因和影响因素,有助于提出事件的相应改良建议,从而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相应的,健全的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的分类是进行后续数据分析和管理的基础[4]。但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标准尚不明确,且缺乏较权威的分类方法。本研究在国外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和严重程度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我国医疗质量抽样调查工作及各年度《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基线数据,进一步明确我国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和严重程度分级情况,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为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供医疗管理者参考。
1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将不良事件定义为:并非由疾病并发症所致,而是由医疗管理有关行为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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