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模式”应该成为网络平台的标配
2021-08-19
综艺报 2021年11期

值此两个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出台实施之际,更需要将青少年模式从试点转为普遍应用,有必要强制推行
胡正荣
中国教育电视台总编辑、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曾任中国传媒大学校长。主要研究传播学理论、新媒体、国际传播、传播政治经济学等领域。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特设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章,特别提出要加大治理有害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大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等很多新的法律条文。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年印发,于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通过“适老化”和“适小化”赋能一老一小的网络应用与保护,正在成为现实。这也在一方面说明互联网带动的信息化在我国日益加速,互联网应用日益下沉化、精准化等;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出互联网监管的日益精细化和系统化,体现出了社会的进步。
“适小化”改造网络平台,赋能青少年健康成长非常必要。青少年是网络的原住民。他们出生于网络时代,网络应用已经成为他们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网络平台是他们各种社会活动开展的基本平台。因此,对网络应用与平台进行“适小化”改造,即要求建设和完善青少年模式十分必要,这应该成为各种网络应用与平台的标配,这是所有网络应用与平台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
当前,青少年网络应用最多的是各种短视频、直播、网络教育、娱乐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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