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RCEP关税减让对各成员国的经济影响分析

2021-08-17孙明松朱启荣

南方经济 2021年7期

刘 璇 孙明松 朱启荣

一、引 言

2011年11月,东盟第19次领导人会议通过了RCEP(即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共识,东盟十国极力倡导建立起以东盟为中心的、亚太区域统一市场的自贸协定。2012年8月底,东盟、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在经济部长会议上就“尽早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增加经济活力”达成共识。此后,各方在实现贸易自由化方面不断取得进展。2013年5月9日,RCEP谈判正式开启,但由于各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差异较大而难以实现统一的自贸安排。2017年11月4日,东盟举行了RCEP首次领导人会议,表示加速RCEP实现零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进程。2018年9月,16个谈判参与国部长完成了关税减让等重要章节内容的谈判和商讨。2019年11月4日,除印度以外的15个RCEP成员国完成了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以及所有市场准入问题的谈判。

在RCEP谈判过程中,中日两国在RCEP的立场最难协调。因为,日本希望照搬CPTPP(即全面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即免除95%商品的关税,但这是中国无法接受的。日本拥有技术优势以及制造业优势,一旦中国对日本关税完全放开,很可能会冲击中国产业部门,不仅会造成大批企业倒闭,而且每年还将损失巨额财政收入(包括进口关税收入和各种国内税)(Debashis et al.,2019;Gaur,2020)。此外,印度的诉求也是中日韩三国所审慎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中国提出了“RCEP需根据各国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原则。但遗憾的是,2019年6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东盟峰会上,印度总理莫迪却正式宣布退出RCEP谈判。……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