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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平衡问题分析

2021-08-16汪敏

中国市场 2021年21期

汪敏

[摘 要]在社会经济、行政事务规范化发展的背景下,为进一步对政府、事业单位主体的会计核算工作作出规范和约束,2019年开始施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政府会计制度,保证权责发生制政府资产管理、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的顺利推进。文章从财务会计、预算会计适度分离的角度着手,探讨新政府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使用、报表编制、核算管理衔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的衔接与融合发展的策略,以提高新会计制度核算的客观准确性。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平衡问题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1.025

1 前言

面对我国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政府及事业单位在公共财政收支方面,往往会与社会企业产生密切联系,也就存在着大量的会计实务预算、财务核算问题。这一情况下,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的要求,将财务会计、预算会计适度分离,明确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涉及的全部资金或实物收入、支出进行核算。因而,依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文件的内容,做好政府预算会计、财务会计之间的相互衔接与平衡,可以准确反映政府及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资金运转状况。

2 新政府会计制度概述及其实施的重要意义

“新政府会计制度”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各级政府与行政部门中所要施行的财政预算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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