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跨域治理的制度创新与绩效优化
2021-08-16程志高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21年4期


摘 要:作为整体性治理理论在流域治理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河长制已上升为中国的一项国家战略。通过实行河长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跨行政区河流纵向治理层级的整合、横向治理层级的整合以及公私合作关系的整合。但由于河长制仍未完成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从科层管理到整体性治理的嬗变,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跨域治理的一些共性问题,诸如以逐级分包为主的组织体系造成权责模糊化,以垂直问责制为主的考核手段导致问责缺乏监督,以公权力为导向的单边治理模式引致社会参与不足。以河长制为例,要实现跨域治理的绩效优化,关键在于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联结机制,增强组织体系的一体化;注重考核的顶层设计和底层逻辑,强化考核问责的闭环性;构建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私合作的协同度。
关键词:河长制;整体性治理;流域治理;跨域治理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729(2021)04-0079-10
收稿日期: 2021-03-07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构建研究”(18CZZ034)
作者简介: 程志高,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开放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太湖流域暴发蓝藻事件导致周边城市的供水危机。当年8月,无锡市出台政策,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内重要河流的河长,并通过一定的激励和惩戒措施,使其对河流、水源水环境负责,对水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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