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这也许是最后一起“三胎生育争议案”

2021-08-16周斌

上海工运 2021年7期

◎周斌

2021 年5 月3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发生在杭州的李女士被违纪解除案也许是最后一起“三胎争议案”。

典型案例

杭州女子生三胎,哺乳期遭辞退

李女士于2009 年入职杭州一街道办下辖社区。2019 年底,李女士怀上第三胎,于2020 年8 月3 日向单位提交产假申请后回家待产。8 月6 日,李女士的第三个孩子出生。

2020 年12 月16 日,李女士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面载明:因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4 条规定和《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第25 条第6 项有关规定,李女士于2020 年12 月15 日起退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工资发放到2020 年7 月,社保和公积金交到2020年12 月。

该街道办事处称,李女士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内容与计划生育相关,在此情形下,李女士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第三胎,给街道办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街道办相关人员多次与李女士沟通,但李女士仍坚持生育第三胎,分娩后存在长期旷工行为。

2021 年1 月13 日,李女士到杭州钱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定原单位支付其赔偿金7 万元,补发此前的工资将近7.4 万元。

2021 年3 月9 日,仲裁委裁定认为,“申请人确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行为,被申请人可以不给予申请人相关产假待遇”。

此后李女士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支付赔偿金及补发工资共计146000 元。5 月17 日庭审中,双方针对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展开激烈辩论。……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