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科学体系建设初探
2021-08-14赵灵运李利
中国化妆品 2021年5期
赵灵运 李利

2021年1月1日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执行,为我国化妆品监管科学划定了纲领性的版图。今后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所要求的“放管服”理念,应对未来创新产品的监管挑战,适应世界化妆品产业新发展形势,增强我国化妆品研发创新动力,提升我国化妆品品牌竞争力,是摆在我国化妆品从业者和监管机构面前的重大命题和系统工程。
本文从政策制定、原料管理、安全评估、功效评价和人才建设等方面多层次地对化妆品监管科学体系建设进行初步探讨和展望。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在带给生活巨大改变的同时,也存在各种已知和未知的安全隐患。针对如伺确保先进技术文明产品与人类需求和谐发展的问题,以政治、经济、法律等多种社会科学作为支撑,以“安全有效”为目标,与科学技术相互融合的“监管科学”应运而生。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化妆品在人们生活中经历了从奢侈品到日常生活用品的跨越历程,其在爆发式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产品质量不高、品牌认可度低、创新能力不足、非法添加等问题,与之相伴的各种不良反应使消费者备受困扰。面对每年大量涌向市场的化妆品,为了确保其安全性和功效性,急需引入监管科学的理念,建立一套严谨、规范、高效的化妆品监管科学体系。《条例》恰逢其时地为我国化妆品监管科学划定了纲领性的版图,本文以此为指导,针对化妆品监管科学的体系建设进行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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