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用地生态安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的法律制度之构建
2021-08-12彭小霞
当代经济管理 2021年6期
[摘 要]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对农用地生态安全具有制约性。建立基于农用地生态安全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制度的必要性不仅体现在当前忽视农用地生态安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制度的弊端上,也体现在建立基于农用地生态安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制度的现实意义上。基于农用地生态安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的立法目标选择应定位在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以此为基础,在法律制度体系构建上应包括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的生态管制制度、生态安全信息制度、生态安全预警制度、生态安全应急制度等。
[关键词]农用地生态安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 F321.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3-0461(2021)06-0064-09
众所周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及体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过程中却呈现大量的农用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业化”等不利于农用地生态安全的问题,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因而,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成为社会未来发展的总趋势下,从农用地生态安全视角探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的法律制度构建问题,既符合新的政策指向也具有现实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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