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非遗”特征及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以陕、甘、新3省区为例
2021-08-11王一丹杨永春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21年8期
王一丹,杨永春
(兰州大学 资源环境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具有民族性、变异性、脆弱性、地域性和独特性等特点[1],体现了一个地区或民族的独特创造和精神理念,是人类历史文明的生动见证。“非遗”作为提升国家或地区吸引力的重要资源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和科技的现代化发展,外来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土文化造成了冲击,各民族文化深入交融,民族特色日渐式微,“非遗”保护和传承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亟待保护和发展。因此,当代人渐渐把注意力放到文化多样性、人类文明传承上,如何以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以后,文化遗产保护已逐步成为一项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事业。目前,国外对“非遗”的相关研究已转变为深入研究“非遗”申报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2],“非遗”旅游开发[3,4],“非遗”信息化保护与评估[5,6],国家认同、记忆及人类景观等问题,研究维度扩展到“非遗”的传统、精神、情感、历史与社会等维度。Hyung认为,传统对于调解政治争论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鼓励通过识别韩国、朝鲜“非遗”项目的无形价值,来共享国家记忆,从而唤起民族文化认同感[7];Mikkel通过考察2005年约旦佩特拉的贝都因人和瓦迪鲁姆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过程,研究了“非遗”申报对贝都因人生活和贝都因文化的特定形象的影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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