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电商平台垄断治理研究
2021-08-11陈阿兴相佳秀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陈阿兴 ,相佳秀
安徽财经大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0 引言
电子商务反垄断问题一直是近几年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课题。在2020年疫情期间,国内电商交易规模飞速增长,抵消了疫情带来的部分市场冲击,为抗击疫情、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等寡头垄断地位,进而引发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一系列滥用市场支配权的垄断问题。面对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构建有利于国内大循环的现代流通体系,通过反垄断来打破既有电商平台垄断就显得尤为重要,修订相匹配的反垄断法的需求被逐渐提上日程。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子商务垄断出现了新的形式: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等,并在疫情期间电商巨头的垄断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对平台经济中所出现的垄断现象进行整改。同年12月,市场监督总局对阿里巴巴等三家企业以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为由进行行政处罚。数字经济时代,完善《反垄断法》既要考虑我国双循环经济战略布局时代背景,也要结合新技术进行创新,保证法律的修订符合实际应用,提高监管效率。
文章以天猫和美团外卖、饿了么为例,重点探讨当下国内电商巨头利用垄断地位产生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犯消费者权益,并进一步结合学者的各项指标分析各平台的市场势力以及垄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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