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租来的房子里也写着生活
2021-08-10周云蓬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21年6期
周云蓬
平生第一次租房子住,是在圆明园福海边,一间朝北的小房子,比我的身体稍大些,能将就着放一张床,月租八十元。
那时,圆明园里多数房东还是农业户口,房东之间也是有竞争的,我们房东李大姐的宣传口号是:住进来就成了一家人。李大姐在公园里管船,可以免费划,所以我们那个院子总是住得满满的。
全院子,算我两个卖唱的,两个画画的,一个写作的。大姐看我双目失明生活困难,主动邀请我和他们家一起吃饭,每天多交两块钱。
那时候,我卖唱每天晚上回到家,大姐帮我数钱,用猴皮筋儿,把毛票捆在一起,一元的另外一捆,她见到钱堆里凤毛麟角的十元,总会惊喜地大叫,小周,发财了。弄得我晚上回来清点收入,成了全院子的重大仪式,邻居们欢乐地跑出来围在大姐旁伸着脖子看。
每逢春节,回不了家的人,全上了大姐家的年夜饭桌。会唱的高歌两首以助酒兴,写作的写春联,画画的画点鸟儿鱼儿等吉祥物。记得有个画家,一高兴,还给大姐画了一张巨大的美元,贴在墙上。
沿着去植物园的路,向上,见到一个卖蜂蜜的牌子左拐,上了一个土坡,那是我后来在香山的小房子,月租一百五十元。里面大约七八平方米,门外有核桃树枣树,到了季节,一夜大风,吹落一地的枣子,到清晨房东大妈会很心疼地拿着盆一个个地捡回去。
房东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总有些人,假装探讨艺术来找我套瓷,然后就坐在门前,盼望着姑娘出来。晚上,经常能看见这样的场景:女儿去上厕所,我们房东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拎着菜刀,警惕地在前面护驾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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