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服务税制度分析

2021-08-10张璐娴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用户服务企业

张璐娴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1620)

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s Tax,简称DST)是指针对数字企业所提供的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在线中介平台、在线广告等数字服务收入进行征税。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与互联网企业的日益增多,一些大型跨国互联网企业如亚马逊、谷歌等,利用国际税收制度的滞后性采取避税等行为,同时互联网企业营运方式多样,其先进性与传统的国际税收制度产生冲突,导致许多国家税收收入减少。其中,美国数字经济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尤为发达,其拥有诸多互联网巨头如谷歌、Facebook等,根据现行的国际税收制度,欧盟无法对这些互联网巨头企业在欧洲境内创造的巨大利润进行征税,这无疑会减少欧盟的财政收入。因此,2018年3月21日,欧盟首次正式提出了长期性和临时性两套数字服务税改革提案,拟针对性地对个别互联网企业数字服务开征数字服务税。然而,即使在欧盟内部,由于各国的利益诉求不同,针对数字服务税的施行也未能达成统一意见,因而数字服务税目前只作为一种过渡性方案适用。值得思考的是,虽然该方案为临时性方案,却未设置“落日条款”。目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位居全球第二,拥有数量众多的互联网企业与人数最多的网民,通过分析欧盟数字服务税制度,不仅对可能会在欧盟境内开展相关业务的中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中国在国际税收制度变革中占据重要地位起到基础性作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用户服务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
关注用户
关注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