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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阈下的国家公园建设策略探析

2021-08-09蔡文艳

科技资讯 2021年11期
关键词:国家公园祁连山建设策略

蔡文艳

摘  要: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开展,对于推进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主体需要重视优化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推进生态文明理念与建设实践的紧密融合,充分体现出生态文明对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所具有的引导作用。该文论述了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設对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对生态文明视阈下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策略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生态文明  国家公园  祁连山  建设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21)04(b)-0229-03

On the Construction Strategy of National Park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aking Qilian Mountain National Park as an Example

CAI Wenyan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PC Akesai Committee,  Jiuquan, Gansu Province, 736400  China)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Qilian Mountain National Park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herefore, the main body of Qilian Mountain National Park construction needs to pay attention to optimizing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Park, promote the close integra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cept and construction practice, fully reflecting the guiding rol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Qilian Mountain National Par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Qilian Mountain National Park to th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studies and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trategy of Qilian Mountain National Park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National park; Qilian Mountain; Construction strategy

1  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对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从一种思想理念上升到了国家管理制度的层面[1]。在推进生态文明进程的过程中,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具体而言,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对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首先,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能够拓展祁连山地区自然生态保护形式。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保护地体系对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价值,而保护地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国家公园这种形式在保护地类型中的加入,能够促使自然生态保护方式得以进一步的丰富,这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时俱进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次,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能够有效强化社会大众所具有的生态意识。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能够为社会大众接触大自然、感受自然生态所具有的独特魅力提供重要阵地,在此过程中,社会大众不仅可以通过国家公园运营主体所开展的生态文明宣传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具有的理解与认知深度,而且也能够自主形成生态保护意识,从而更好地参与到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当中。最后,祁连山国家公园不仅具有不容忽视的经济价值,而且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环境恶化。对祁连山地区自然生态资源进行保护是建设祁连山国家公园的重要出发点。与此同时,保护与开发的并重,也能够为祁连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撑。由此可见,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能够促使祁连山地区生态文明发展实现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紧密融合,从而有效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

2  生态文明视阈下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策略

2.1 保护与开发并重

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开展兼具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在我国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发展中可以发现,部分开发主体在国家公园建设中展现出了重视开发而忽略保护的问题,这不仅违背了我国依托国家公园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发展的初衷,而且也导致了国家公园开发地所具有的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到破坏。当然,保护与开发的失衡还体现在过度保护与开发力度不足等方面,这导致了国家公园所具有的经济价值难以得到有效实现,后续开发工作也容易受到资金制约,因此,这种倾向对于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持续发展而言是十分不利的。在此背景下,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开发主体需要对国内外国家公园建设经验进行借鉴,对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紧密关系做出全面认知,并在提升生态保护意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出国家公园建设在推进生态文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

具体而言,从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来看,祁连山生态资源是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中的核心资源,对祁连山生态资源进行保护,是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得以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3]。与此同时,重视体现出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所具有的经济效益,特别是依托旅游业文化产业发展提升祁连山国家公园所具有的创收能力,不仅能够为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提供资金支撑,而且也能够引导更多的社会大众了解祁连山国家公园,并参与到生态资源的保护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当中。由此可见,兼顾保护与开发能够实现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平衡,对于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生态保护意识的强化方面来看,强化祁连山国家公园开发建设主体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意识,是贯彻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的重要保障,为此,有必要将生态保护意识作为选拔管理人才以及开展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为了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将生态保护意识落到实处,还有必要构建起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奖惩机制,从而有效约束管理人员所具有的行为。

2.2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

祁连山地区气候湿冷,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因此,在祁连山地区开发工作以及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祁连山生态环境十分容易遭到破坏[4]。如甘肃省所开展的“引哈济党”工程就存在着导致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风险。一旦人为因素为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干扰超出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所具有的承载能力时,祁连山地区生态系统结构以及生态功能必然会遭到破坏。在此背景下,祁连山国家公园开发主体有必要构建起生态补偿机制,在保证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得以有序开展的过程中解决开发与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在此过程中,我国一些国家公园已经围绕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详尽的实施办法,如福建省政府针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工作出台了11项生态补偿措施,这些内容具有不容忽视的借鉴价值。

具体而言,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中,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需要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从而在促使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得以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提升国家公园建设主体投资回报的合理性,促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成为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中的重要主题[5]。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部门需要发挥出主导作用,围绕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提出具体的办法与意见,依托行之有效的制度来贯彻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与此同时,政府部门需要明确生态补偿机制所具有的适用范围,如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偿、商品林赎买、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人文资源保护补助等。另外,在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过程中,政府部门还需要重视完善保障措施。例如:明确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监管主体、强化对补偿资金的监管力度,并通过做好生态补偿机制宣传工作,提升各方利益主体对生态补偿机制内容的了解与认知,强化各方主体所具有的生态意识,促使社会大众在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参与监督并积极支持与配合。

2.3 优化监督管理体系

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对监督管理体系进行构建、完善以及持续优化,对于各项先进理念、科学措施的有效落实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主体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主体需要构建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监督管理职能进行有效整合。构建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不仅能够为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而且也能够结束管理权限交叉重叠等现象,更好地协调各方主体利益关系。在监督管理机构构建过程中,需要明确这一部门所具有的管理职权,引导管理工作者了解管理工作细则,从而为管理行为的规范化发展以及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条件。其次,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主体需要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开展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设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并对红线范围内的内容开展严格检查与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则需要迅速处理。与此同时,祁连山国家公园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构建生态安全评估体系以及国家公园建设运行绩效评估体系等,从而依托科学的评估结果为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持续优化提供依据。最后,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主体有必要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对于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的企业。监督管理部门不仅有必要构建信用评价机制,而且有必要制定失信名单,将破坏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以及国家公园建设进程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与此同时,对于各个企业所具有的信用信息,则有必要强化披露工作,从而提升信息透明度、回应社会大众对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切。

2.4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为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国立法部门有必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我国立法部门可以对其他国家围绕国家公园建设所开展的立法进行借鉴。相对于我国而言,发达国家所开展的国家公园建设具有更长的发展历史,而围绕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所开展的立法也相对完善。通过对这些内容进行研究,能够为我国国家公园立法工作带来一定的启示,因此,我国立法部门有必要对国外立法经验进行借鉴。其次,立法工作的开展需要立足过国情。当前,许多具有国家公园试点的地区都围绕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出台了地方性立法,在此基础之上,我国立法部门有必要针对国家公园建设实际情况以及管理需求,制定更为系统、更为完整以及具备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为包含祁连山地区在内的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促使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呈现出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法治化的特征[6-7]。与此同时,甘肃省也需要重视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发展需求,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从而提升法律法规建设与祁连山地区实际情况之间的契合性。在对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健全的基础之上,我国立法部门、甘肃省政府部门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主体等,都有必要对法律法规内容进行宣传,从而深化社会大众、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参与者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所具有的认知,从而为法律法规规范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保障。

3  结语

综上所述,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对于推进我国社会生态文明发展进程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实践中,建设主体有必要树立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建设理念、积极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优化监督管理体系。与此同时,我国立法部门有必要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发展需求,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为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成效的提升提供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1] 赵海鹏.浅谈祁连山国家公园发展路径[J].现代园艺,2020,43(15):166-167.

[2] 王逸晨,杨晓晨.祁连山国家公园制度建設的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23):44-45.

[3] 孙博.祁连山国家公园发展路径探讨[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1(12):6-7.

[4] 汪有奎,郭生祥,王零,等.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进展及国家公园建设对策[J].林业科技通讯,2020(6):8-11.

[5] 罗艳.基于共生视角的祁连山国家公园和谐发展评价研究[D].兰州大学,2020.

[6] 王毅,王菲凤,王学福.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路径探析[J].甘肃科技,2018,34(22):94-99.

[7] 黄挺龙.生态文明视野下的我国国家公园建设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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