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质押骗贷款 职业敏感揭真相
2021-08-09潘倩
中国内部审计 2021年6期
潘倩
案例背景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日益增大的企业融资需求和不断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形成。除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较为普遍外,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形式也不断出现,该业务的操作风险不容小视。A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1.58亿元,主营业务为化纤原料和纺织面料等的销售。A所属集团公司为当地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共有20余家关联企业,其中由B担任法人代表的有两家,其余关联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均未实际出资或参与管理,实际控制人均为B。
案例过程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A公司以C银行3300万元股权为质押,向D银行申请贷款1.29亿元。2015年12月15日,在借款人未归还贷款本金的情况下,法人代表B伪造“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私刻债权银行公章,指使公司财务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2016年11月,A公司隐瞒最高额担保合同对应股权质押已注销情况,与D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获得1.29亿元贷款转贷。贷款到期后,A公司未能全额归还贷款本息,造成D银行损失2600万元。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期间,A公司故伎重施,以D银行股权为质押,先后向5家银行、8家公司和个人借款,实际骗得借款共计人民币3亿元。
2019年8月29日,法人代表B派人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发现A公司频繁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业务,当即向相关单位核实,发现A公司提供的手续资料系伪造,未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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