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参与下网约车监管问题的演化博弈分析
2021-08-09张长青逄萍萍
黑龙江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策略
张长青, 逄萍萍
(黑龙江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哈尔滨 150080)
0 引 言
网约车行业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相互融合的产物,在充分调动社会闲置资源、解决出租行业运力不足等方面效果显著[1]。网约车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且多元服务的同时,自身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此外,面对行业的“井喷式”发展,政府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有效治理[2]。虽然2016年7月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约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新政”),首次对网约车市场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是,由于新政在制定过程中难免存在着信息偏差、利益干扰以及路径依赖等问题,使得部分内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安全问题依然频出[3]。另外,中央政府将规制权下放至各级地方政府,致使各级政府层层加压,造成准入条件过于严苛[4]。总之,我国网约车平台监管依然困难重重。
乘客作为独立于政府和平台的第三方,是网约车平台的最终服务对象,可以成为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因此,本文引入乘客作为第三方监督主体,通过构建政府、网约车平台及乘客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对平台规制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网约车平台存在的监管问题提供可借鉴的决策方法和建议。
1 模型构建
1.1 博弈主体
选取政府、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乘客作为博弈参与人,三者均为有限理性主体。设政府监管部门、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乘客的策略空间分别为{G1(有效监管),G2(无效监管)}、{W1(合规经营),W2(违规经营)}和{P1(监督),P2(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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