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生命意义感及自杀态度的关系——以江西省4所高校的大一新生为例
2021-08-06黄明明陈丽萍
萍乡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黄明明,陈丽萍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生命意义感及自杀态度的关系——以江西省4所高校的大一新生为例
黄明明,陈丽萍
(萍乡学院 学前教育学院,江西 萍乡 337000)
目的:探讨江西省大一新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生命意义感和自杀态度之间的关系。方法: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利用客观社会经济地位问卷、生命意义感量表及自杀态度量表对江西省的1883名大一新生进行调查。结果:大一新生自杀态度与生命意义感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具有显著负相关。城市生源新生的社会经济地位得分显著高于农村新生社会经济地位得分,对自杀者态度得分存在显著性别差异,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生命意义感与自杀态度得分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和地区差异,生命意义感与自杀态度得分不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生命意义感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和自杀态度之间起到中介作用。结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生命意义感及其自杀态度具有显著相关性,生命意义感在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大一新生自杀态度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生命意义感;自杀态度;大一新生
自杀(suicide)是全球关注的卫生问题,也是导致我国青少年死亡的重要原因[1]。近些年,有关高校大学生自杀事件的报道层出不穷,引发了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高度关注。而自杀态度是引发大学生自杀的最重要因素[2],深入研究大学生自杀态度及其影响因素对预防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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