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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作原则在《红楼梦》中的运用

2021-08-03张静楠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21年7期

摘 要:语言不仅承担着向对方表达自己目的的任务,还受语言环境、说话双方身份、话语数量等因素的影响。语言学家研究指出,人们在交流时需要合作原则和得体原则。《红楼梦》中的语言丰富,充满特点。本文从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第三十九回到第四十二回中截取片段,分析合作原则在古典文学中的体现,从而更深一步地理解《红楼梦》的语言魅力。

关键词:合作原则 《红楼梦》 刘姥姥

在语用学中,语言学家格莱斯曾提出“合作原则”,后来诸多学者根据其合作理论提出了相关的理论观点,如英国语言学家列文森提出“列文森三原则”,布朗和列文森提出禮貌理论,利奇提出“礼貌原则”,顾曰国提出一系列带有中国特色的“礼貌准则”。这一些研究言语交流规范的原则,对语用学的发展具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本文试从语用学角度,分析《红楼梦》语言中合作原则的遵守和违背,以此来深刻理解合作原则在人际交流中的作用,领会《红楼梦》语言的魅力。

一、合作原则的提出与发展

格莱斯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了“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理论,他的理论表达了人们在交流中会出现怎样的原则,以及人们如何去遵守这些准则。格莱斯指出,为了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说话人和听话人总是相互配合的,双方共同遵守着一些基本的原则,尤其是“合作原则”,即交际双方都有着一个或者多个共同的目的和方向,在交谈的过程中,不适合谈话目的或者方向的话被不断地回避或删除,从而使得交际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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