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中国创新政策效果评价与政策启示
2021-08-03张静雨张继彤
科技管理研究 2021年13期
张静雨,张继彤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 210023)
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颁布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制定了大量创新政策,以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2020 年是《纲要》收官之年,也是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元年,在此承前启后的关键时点,检验和重新审视“十二五”以来创新政策效果,发现既有政策的不足,可为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供借鉴。
1 文献综述
科技创新政策是政府为鼓励科技研究发展而采取的公共措施[1],主要依托财政投入的倾斜和人才引进等激励性工具刺激创新主体,调动其创新积极性,进而实现创新能力的提升[2]。
目前主要通过两个路径来评价创新政策的有效性。一是过程导向,以政策工具为核心,通过构建不同的指标体系来判断政策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其关键是把握政策从制定到实施的内在逻辑。沿袭这一思路,Padilla-Pérez 等[3]以政策工具为核心评价中美洲6 国的创新政策;蔺洁等[4]从政策主体、政策工具、政策目标三方面构建创新政策分析框架比较了江苏和美国加州政府发布的创新政策;李政等[5]将质性数据分析法引入中美政策的比较,发现政策的部际分布差异较大;李凡等[6]在政策目标、工具和实施的三维视角下利用二元Logistic 回归比较两国科技创新政策,发现中国偏向企业供给和知识的垂直增加,而印度则偏向对市场的保护和水平扩散;肖美丹等[7]分别选择河南96 份、广东116 份创新政策,梳理出2005—2015 年两省科技创新政策的侧重方向和转变路径,对比分析不同时期、部门和内容下的政策演进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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