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国对日本官报制度的借鉴与移植(1896—1911)
2021-08-02程河清张晓锋
编辑之友 2021年2期
关键词:制度
程河清 张晓锋
【摘要】新政期间,清政府从不同角度效仿、移植日本制度,创办新式官报即为一例典型。文章以1896—1911年出现的新式官报为研究对象,试图探寻日本官報对中国的影响。研究表明,日本官报的内容体例、运营模式以及办报理念逐渐被中国接纳。受其影响,中国官报在内容上以文牍居多,在管理上采用印刷办报一体的经营模式,在理念上视媒介为行政机关,呈现出与民间报刊不同的特性。从制度移植视角展开的审视,有助于重新理解中国官报的发展,它表明清廷自我变革的努力,而不只是全然因循守旧。
【关键词】新式官报 制度 日本 晚清中国
【中图分类号】G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1)2-105-08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1.2.015
1896年,《官书局报》《官书局汇报》的创办标志着新式官报问世。直至1911年,短短十五年间,新式官报从地理格局和内容范围两方面嵌入政治体制。地理上,全国各地共创办125份官报,发行范围基本遍布全国,涵盖武昌、长沙、西安、南京、成都、内蒙古、辽宁、齐齐哈尔、拉萨等地;内容上,清廷宣传体系形成了层层覆盖的传播网络。作为中央官报的《政治官报》负责刊登中央政府法令文牍,各省地方官报刊载与本省有关资讯新闻,其他中央、地方政府部门创办的专业性官报提供教育、交通、商业等相关信息。以新式官报为媒介,清廷成功搭建起横纵结合的宣传体系。那么,为什么晚清官报能够在短短十年内迅速崛起,并形成一套正常运转的制度化运作方式?
针对这一问题,不少研究作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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