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治理中的生物识别信息保护*
2021-07-30田丽,毕昆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21年7期
田 丽,毕 昆
(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0 引 言
2020年12月,一则名为“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的短视频出现于各大平台。男子在视频中称,戴头盔是为了避免在售楼大厅被人脸识别系统“无感抓拍”后被房地产公司按购房类型、购房资质“看人下菜”,受到区别对待。在日常生活中采取这种极端手段保护个人权益的案例只是个案,生物识别信息的主体——公民在实际面临采集和授权的时候往往并没有选择权。在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成为焦点的当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及政府配套措施相继出台,行业自律和平台自治行动也纷纷展开,网络技术向准确性、安全性和合法性方向不断迈进。然而,生物识别信息中出现的过度采集、保存不当、权限滥用和非法交易等问题仍十分严重,生物识别信息治理仍处于空白局面,亟待加强保护与管理措施。
当前,生物信息识别技术在产业应用和技术水平上不断发展,网络平台凭借其便捷性和高效性,成为了新的公共基础设施。全方位、全时段、全属性的生物识别技术为网络平台提供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公民在使用公共服务中隐私权、财产权等遭受威胁,政府的公共权力让渡边界也同时变得模糊。平台在这一问题中难辞其咎,不论是搭载生物识别信息相关功能的平台运营者,还是进行生物识别信息后台处理、授权存储或转移的第三方机构平台,都需要弥补管理漏洞,树立治理意识,明确治理责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