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土空间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研究:以南宁市为例
2021-07-27李梦露王成坤
中国矿业 2021年7期
李梦露,何 舸,王成坤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广东 深圳 518040)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化建设过程往往伴随着城市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的开采,由此形成的废弃矿山给城市带来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及改造利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矿山生态修复是指通过科学、系统的修复工程对废弃矿山进行治理,并采取生态抚育措施使其环境功能逐步恢复,自身形成可持续良性发展。目前,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存在矿山关闭后未及时开展修复治理、修复治理方式较单一、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尚未形成完善的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缺乏有规模的市场主体等方面的问题,各方面工作亟需完善[1]。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对废弃矿山修复认识的不断加深,相应理念从“矿山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逐步提升至“矿山生态修复”,更加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调全要素统筹、系统性治理[2-3]。国家及各部委根据新时期生态文明的新理念,相继从规划管控、系统修复、资源利用、土地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对矿山生态修复提出了相关要求。 因此,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应从宏观、中观、微观等不同尺度对不同范围内已关闭矿山的生态系统恢复与构建、土地再利用方式、修复技术方法、工程建设规模等内容在时间、空间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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