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拉文斯基关于“秩序”的美学阐释与创作实践
2021-07-27苏哲
天津音乐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苏哲
绪 论
自古以来,音乐始终被认为是与秩序观念紧密联系的艺术形式,关于音乐与秩序的探讨与研究一直贯穿着西方音乐的历史进程。对这一论题的思考和阐释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秩序观念作为一个美学论题,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含义。
古希腊时期,哲学家普鲁塔克的著作中出现了“规则”(nomos)一词。Nomos有两层含义,一层为“法律”,另一层为音乐的法则,即音乐所遵循的某种秩序。音乐含义是前者的引申,两层含义之间的联系是,法律的法规与音乐的法则一样不可侵犯,法律的一丝不苟与音乐的严谨秩序一样不容动摇。这一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了关于音乐与秩序最著名的观点。这一学派的思想家认为,宇宙的秩序和音乐的秩序存在高度的相似性,数理理论与音乐观念紧密联系,因此音乐体现了和谐与数的基本特征。柏拉图则为毕达哥拉斯的观念赋予了更加广阔的理解空间,他进一步认为,音乐遵守着一种严格的法则与秩序,反映着心灵的和谐与宇宙的和谐,成为统一神圣秩序的象征。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论问题》中,从心理学和形式主义的角度,将秩序的内涵进行延展。亚里士多德认为,秩序和尺度的观念蕴含在音乐的运动中,音乐因此与自然世界的秩序相协调。遵循秩序的运动构建了声音与情感世界连接的桥梁,人们听到蕴含秩序的音乐会感到愉悦,音乐的秩序得以与自然的秩序形成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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