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问题研究
— 以方大集团为例
2021-07-27杨青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财会学习 2021年21期
杨青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一、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CAS3过于倾向成本模式
CAS3中对投资性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设置如下:(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要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者相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1]。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首先,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需要有活跃的市场,而从目前来说,此类具有活跃交易市场的房地产主要分布在一线城市;其次,对同类或者相类似的房地产的界定也很严苛,位置、新旧、装修、区块规划、用途等等都需要相同或相似;因此要想企业的每一处投资性房地产均存在活跃市场且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来进行价值评估,这两项条件需要同时具备本身就非常困难。严苛的条件使得我国企业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选择时更加倾向于成本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严重一边倒的现实情况,使得准则给予的选择性失去了意义,虽然公允价值的应用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与完善程度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准则的倾向性是后续计量模式一边倒的重要原因。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房价、房租等整体上涨,若继续倾向于成本模式计量,按年计提折旧,则会违背会计的真实准确性原则,本质上这部分资产的价值是不断加大的,而账面上反映的却是逐年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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