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使用“绝户网”作业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021-07-25黄诗原王冠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6期
黄诗原 王冠

为拯救濒危鱼类,改善长江鱼类种群大幅减少的现况,我国相继出台法律法规推进长江的保护和发展。农业农村部宣布从2020年1月1日起在长江重点水域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也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2021年3月29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长江干流及东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回放】
本案9名被告人张某(本案主要谋划人)、金某、孙某等或为渔民或多年从事水产经营。2020年6月至7月期间,9名被告人为非法牟利,明知长江干流、东海正处禁渔期内,仍预谋组织多批渔船使用“绝户网”等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后销售获利。一行人合作安排,分工明确。其中,孙某、金某按照张某安排,负责联系渔民及销售渔获物;张某负责将渔获物转运上岸并运输至销售地。在联系渔民捕捞前,张某会依据技术手段获悉渔政监管船只的方位和航行信息,从而确定逃避监管的捕捞点。几名渔船主依据孙某、金某安排,按照张某确定的捕捞地点,驾驶各自渔船分别在长江干流水域和东海水域进行拖网捕捞作业。捕捞成功后,会有专人协助将渔获物过磅称重后转运上岸,并装车准备运往销售地。
2020年7月12日晚,金某、孙某组织多名渔船主按照张某确定的捕捞地点,驾驶各自渔船进行拖网捕捞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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