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用好红色资源增添一抹“法治红”
2021-07-25朱杰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6期
关键词:资源
朱杰


上海是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出台一部以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为目的的地方性法规,是时代赋予上海的历史使命。这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节奏快的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作为,用实际行动为党的百岁生日献礼。
组织协调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红色资源相关工作涉及面广,宣传、党史研究、档案等党委部门,文旅、退役军人事务、规划资源、房管、教育等政府部门各有职责,各方对立法的想法不尽一致。按照《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的目标,根据立法工作惯例,条例草案在今年初基本定稿,第一季度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一审前各项工作主要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
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共识。去年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旅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和上海社科院立法课题组沟通,将研究重点聚焦到红色资源的概念范围、立法定位、立法体例、重点难点等关键性问题。11月初,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立法课题组拟定的初步框架提出具体、详细的修改建议。11月上旬,沟通范围扩展至市司法局、市房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方认可修改后的框架,并对框架的完善达成共识。至此,遵循立法工作规律,结合红色资源立法特点,包括章名、条标等要素的条例框架基本确定,成为具体条款起草的方向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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