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视域下环境权的保障分析
2021-07-23温雅琴
速读·中旬 2021年2期
◆摘 要:社会进步的必然促进经济文化政治各领域的发展,在征服和改造大自然的过程中,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也愈加厉害。所以也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人类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产生了环境权,环境权作为一种新型人权。本文从建设宪政国家的角度具体分析环境权的人权性质,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在我国如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具体环境权益。
◆关键词:宪政;环境权;人权
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第一原则就是自由,平等和足够的生活条件是人类所有的基本权利。在良好的环境下人类享有同等的尊严和福利,并承担为当代和后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庄严职责。每一次环境污染破坏,无一例外不是牺牲公民的生活坏境和环境资源。当代社会新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绿色发展,通过改变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是它的目的,达到各要素如资源,生产,消费等相互协调,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11月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中提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相关的环保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并执行,目的是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这个已经成为我国民生工程的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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