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适用现状及其发展方向分析
2021-07-20郑广升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20期
郑广升
摘 要:200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标志着新闻发布制度正式建立。十五年的时间过去了,这项制度在实务中运行情况到底怎样呢?本文从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产生入手,分析其出现的社会背景,在实践中考察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面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流于形式,止于表面的现状,本文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其未来出路提出了个人看法。
关键词:新闻发言人;媒体报道;新闻自由;司法独立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0.059
1 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产生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各级人民法院将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院审判活动情况。2003年7月23日、2004年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相继宣布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200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新闻发言人,标志着新闻发布制度正式建立。
可以说,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关注点不再仅仅限于物质方面,开始更多地注重精神追求,积极地维护、行使自己的权利,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愈发强烈。而司法活动,因其同时涉及“权利”“权力”这两个敏感话题,故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司法活动中,作为最终裁决环节的法院审判活动,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财产、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无疑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所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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