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伤痕”不再重现
2021-07-20涉县人民检察院
河北教育(德育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心理
涉县人民检察院 姚 莉

【案例】小凯、小鹏(本案被害人,均为化名,案发时均17周岁)在某天凌晨3点,相约在县城的某饮吧喝酒。小凯因之前的一些烦心事,借着酒劲吼了几嗓,邻桌同样饮酒的小吉(本案犯罪嫌疑人,化名,案发时系成年人,无业)觉得小凯几人声音太吵,就过来理论。双方一言不合,小凯、小鹏便趁着酒劲将小吉打倒在地。自觉吃亏的小吉挣脱之后,到某小吃摊点拿了一把菜刀,他怀揣菜刀辗转几条街又重新找到了小凯、小鹏。最终,小凯、小鹏被小吉砍伤,经鉴定,被害人小凯、小鹏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
考虑到二人均系未成年人,且伤势比较严重,被砍伤后可能会产生心理恐惧并留下心理阴影,等二人病情平稳转到普通病房之后,征得主治医师的同意,在其父母在场的情况下,检察院工作人员提前介入。
听听他们的心里话
针对两被害人的特殊情况,检察院的同志制订了一套“专属”询问方案——“谈心”式询问:没有警车、没有侦查人员、没有检察官,向医院申请了单人间“康复室”,亲人围坐一旁,就像一次平平常常的“探视”。在轻松的氛围中,两名被害人渐渐卸下防备心理,聊了很多。
“小凯,半夜3点为什么不回家还在外面喝酒呢?是有什么事情吗?可以给阿姨说说吗?”
“阿姨,我觉得我啥都好,就是不爱上学,在学校啥也学不会,还是在社会上好,我有很多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约饭、玩游戏,时间久了,就觉得和他们在一起自在。回家后满耳朵满脑子都是父母的唠叨,所以就不想回家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