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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责任保险与企业过度负债

2021-07-19倪伊玮

理论与创新 2021年6期

倪伊玮

【摘  要】2008年“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实施之后,我国企业杠杆水平不断攀升,企业过度负债的行为越来越严重。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必须降低企业的过度负债。本文以2008-2020年我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建立回歸模型,实证检验了董事责任保险与企业过度负债之间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购买董责险促进外部监督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企业借款因此受到一定制约,倒逼企业提高投资效益以增加收益,企业缓解了过度负债。

【关键词】董事责任保险;过度负债;企业借款

引言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是当董事高管在执业过程中因过失使他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学者针对董责险的治理职能展开大量研究,形成了道德风险假说、管理层激励假说和外部监督假说。从企业角度出发,治理产能过剩、优化资本结构需要妥善处理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有研究发现,董责险提高了管理层对决策风险的承担水平,提高了企业有效投资率,缓解了企业过度负债,但鲜有学者将董责险、企业借款与过度负债纳入同一框架下进行研究。

基于此,本文结合外部监督假说和管理层激励假说,对董责险、企业借款与过度负债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运用我国2008-2020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董责险的经济后果及其对企业过度负债的作用机制。本文研究表明,董责险促进外部监督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减少企业借款及提高投资效率,缓解了企业过度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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