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歌”、“诗”及“歌诗”的概念移嬗
——“概念”视域下诗源辨体的理论践行
2021-07-19刘士义
中国韵文学刊 2021年2期
刘士义
(山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前言
中国是诗的国度,诗体研究构成了中国古代文体学的重要议题。中国古代诗歌发展史其实质就是一部中国古代诗体嬗变史。中国古诗体系涉及诗本体及其诸多衍生体,诸如歌诗、乐府、歌行、近体等文体皆可视为因诗体概念移嬗而产生之变体。迄今,在诗歌发展史研究领域,学界多将诗体及其衍生体视为独立的文体学现象,对于诸者之间的“本体与现象”、“歌”与“诗”及“歌诗”等关系研究则相对薄弱。然而,“诗”之概念本自人为,而后又因“诗”理论发展而产生概念移嬗,进而出现“诗”体衍变。以此论之,诗之本体与变体之关系在于“诗”本体的品质转移与“诗”概念范围的移嬗所致,两者相互作用,从而完成“本体与现象”“理论与事实”的“诗”体实践活动。因此,探讨诗体嬗变就必须以名与实、概念与本体为认知基础,寻找诗体嬗变的内外促发因素,从而揭橥诗体嬗变的本质规律。
对于概念与本体及其范畴的认识,先贤古哲已有洞彻之分析,荀子曾言:“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诗”概念之产生乃先民利用政治工具改造社会政治的实践产物,“诗”体源自“诗”理论的社会实践,而“诗”体则是“诗”概念理论形成后指导社会实践之产物,所以“诗”概念与“诗”体之关系的实质是“实践(讽谏性的政治需求)—认识(“诗”概念)—实践(“诗”体)—认识(“诗”本体及变体)”的认知过程。诗体嬗变之动因源于政治、文化、教育等外在社会元素与“诗”体概念之内在因质的合力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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