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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公司财务状况:“掠夺之手”抑或“扶持之手”

2021-07-17刘艳霞祁怀锦曹修琴

经济与管理 2021年4期

刘艳霞,祁怀锦,曹修琴

(1.北京化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29;2.中央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北京 100081)

一、引言

股权质押危机在2018 年达到顶峰,A 股被质押股票的市值一度高达6.97 万亿元,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1/7,超过2/3 的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股权质押现象,大约1/6 个股股价低于大股东质押平仓线,股价崩盘风险笼罩着整个市场。当股价低于履约保障比例设定的价格时,质权人会向大股东提出预警,要求补充资金或追加质押物,若股价下跌严重时还可能直接出售被质押股票强制平仓,强制平仓会让控股股东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质押股份被平仓抛售和控制权转移的风险,促使大股东出现机会主义行为。随着股权质押规模越来越大,股权质押市场泥沙俱下,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减持套现、掏空行为联系在一起,引发了一系列代理问题。因此,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经济后果进行研究,可以加强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关方对股权质押的理解与认识,从而充分发挥股权质押的积极作用,这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其自身的财产权利,作为一种流动性良好的资产,将其进行质押,一是满足自身或上市公司的资金需求,二是借助股权质押再次购入公司股票以加大自身的控制权。股权质押所融资金用于支持上市公司运营,可能会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但同时控制权的加大会引发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如控股股东对公司进行掏空等机会主义行为,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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