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治理重大突发事件中 档案工作的创新
2021-07-16刘业焱
档案天地 2021年4期
刘业焱
2020年6月2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探讨档案部门融入到重大突发事件治理中,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文献参考和政策支持作用,提升科学认知和预防的新理念,培育有效应对和从容化解的新格局,显得至关重要。
一、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档案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事发突然。事件发生的时間、地点和方式具有不确定性,事件的性质具有很大的变异性;情况复杂。由政治、文化、民族、宗教等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由多种自然和环境因素变化造成的,由技术、设备、人为等因素积成的,由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或由一般事件转化而成的;影响广泛。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在一定范围内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稳定,涉及公共安全;危害严重。许多突发事件任其发展,会带来人员伤亡和社会财产的重大损失,妨害人民团结、破坏社会安定、影响国家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重大突发事件因有效预防正呈逐渐减少趋势,但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动荡不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不确定因素太多: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九寨沟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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