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突发性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的整体性治理模式研究*
2021-07-16李德智黄芳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21年6期
李德智,黄芳
(1.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四川 泸州 646000;2.南开大学商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自2019年底在武汉市突然爆发并迅速席卷全国,成为近50年来防范治理难度前所未有的特大城市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风险事件。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此次疫情迅速成为世界性的流行疾病。疫情的发展很快影响到城市的生产和市民的生活[1],同时由于其防控难度大等原因导致人们产生群体恐慌情绪[2]。此次疫情除突发性特征外,不仅传染性、破坏性大,而且其波及范围也非常广,遂引发该疫情的病毒很快被世界卫生组织以“2019-nCoV”命名,2020年2月11日WHO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中文名简称“新冠肺炎”[3]。党和政府对于“新冠肺炎”造成的危害十分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救治体系,并迅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范管控工作制定了高效而有力的相关政策。各级政府在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大大提升了疫情防治的工作效率。风险社会的相关理论最早在1980年代被提出,复杂和难以确定是它的基本特征[4]。以国际视角来看,风险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不局限于一国一地的世界性问题,所以解决风险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摒弃国家、种族和阶级的界限,协同合作进行风险治理。由于政府和社会的复杂性,理想的多元共治模式并不能实现[5],而我国应对公共卫生风险的模式多是自上而下的,且基于属地责任的垂直化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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