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约、谁来监督*
——规范基层微权力制度模式再思考
2021-07-16王建芹王钰
观察与思考 2021年4期
王建芹 王钰
提要:在国家治理活动中,基层治理作为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基石,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其治理模式暨基层小微权力的运行规范所涉及的制约与监督模式成为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中一个重要命题。基层官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代表着政府公共部门行使管理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直接涉及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其合法拥有的自由裁量权也会因“公权力”与“经济人”双重身份而具备了滥用的可能,这也是“公民身边的腐败”现象所产生的最根本原因。但考虑到基层治理形态的复杂性,现行的以“权力清单”制度为主,以限缩基层官员自由裁量权为主要方法的权力分解模式作为我国规范基层微权力的主流思路,需要重新审视其功用、局限和不足。针对我国现行政治、行政体制以及国情特征,结合权力制约与监督的一般理论,就基层治理而言,如何规范,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规范基层官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成为基层治理中权力合理规范的核心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以立足于程序公正的“权利制约”和立足于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作为规范我国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制度模式是一种可期的路径。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规制基层的权力运行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与高级别官员所掌握的权力不同,基层官员手中的权力相对较小,或可称之为“微权力”,它却是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往往会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即时性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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